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股票推荐官网_今日牛股+明日潜力股全解析_短线+长线策略每日更新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6-02-14股票推荐,今日牛股,短线股票推荐,明日股票推荐,热门板块分析/每日精选A股潜力牛股,覆盖短线爆发股与长线价值股,附技术图形、资金动向与题材热点分析,助您提前抓住风口,精准进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9日收到董事崔瑾女士的书面辞呈,崔瑾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崔瑾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崔瑾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崔瑾女士因工作关系,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次选举公司董事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名并选举李崧先生为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崧先生,1976年2月生,本科学历。曾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室干事,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部长、主任等职。现任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编号:临2026-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临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进公司内部资源整合,优化管理架构,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文旅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酒餐公司”)持有的西安曲江如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如华物业”)100%股权划转至公司。
酒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为1,7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公司旗下各酒店、餐饮相关业务。
如华物业成立于2013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系酒餐公司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涵盖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园林绿化施工、劳务派遣及日用百货销售等领域,重点开展政府机构及景区物业服务。如华物业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陕西省物业管理协会、陕西众邦物业管理服务协会会员单位,业务范围涉及政府机关、政务服务等多领域相关的物业服务。
本次划转按账面价值实施,以2025年9月30日数据作为划转参考依据,最终划转账面价值以如华物业2025年末审计报告核定结果为准。
如华物业股权不存在质押、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股权划转不改变公司原有债权债务及人员劳动关系,因此,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及员工处置问题。划转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如华物业100%股权,酒餐公司将不再持有如华物业股权,如华物业将变更为二级子公司,公司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相关义务。
本次划转系在公司内部不同层级间的转移,合并报表仅发生结构变化,总体权益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划转相关协议签署、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投票数”中写明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